依據工信部頒發(fā)的《電信設備進網管理辦法》,國家對接入公網(電話線網絡、移動無線網絡、互聯網)使用的電信終端設備、無線電通信設備和涉及網間互聯的電信設備實行電信設備進網許可制度。
      實行進網許可制度的電信設備必須獲得工信部頒發(fā)的《電信設備進網許可證》;未獲得電信設備進網許可證的,不得接入公網使用和在國內銷售。
我公司主要代理的產品有:固定電話機、傳真機、手機、移動數據終端(車載無線終端、TD無線固話、網卡、無線POS終端)、數據通信設備(以太網交換機、路由器等)、直放站、多媒體設備(會議電視系統多點控制單元-MCU)、接入網系統設備、光電通信設備(SDH光傳輸設備、PDH光通信設備、光端機等)。